旅游安全协议书范文3篇

2026-03-10    阅读: 15  

旅游安全协议书(一):旅行社与游客通用版

甲方: [旅行社名称](组织者)
乙方: [游客姓名](报名参加旅游活动者)

为了保障乙方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本次旅游活动顺利进行,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旅游行程中的安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安全告知与义务
1. 甲方在旅游出发前,已向乙方明确告知了旅游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讲解了安全注意事项。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设施和设备,对可能危及乙方人身、财物安全的事宜,应当向乙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

第二条 健康状况声明
1. 乙方确认自身身体健康,无任何不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的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严重哮喘、精神病、传染病等)。
2. 如乙方隐瞒身体状况或病史,在行程中因自身旧疾复发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财物安全
1. 乙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甲方代管期间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2. 在行程中入住酒店或乘坐交通工具时,乙方应遵守场所的安全规定,贵重物品建议交由前台或寄存保管。

第四条 行程纪律
1. 乙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听从导游或领队的统一安排,不得擅自脱离团队单独行动。
2. 乙方在自由活动期间,应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队。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保险
1. 甲方已提示乙方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2. 如乙方未购买旅游意外险,在旅游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超出旅行社责任险赔付范围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罢工等)、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旅客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甲方在已尽到合理救助义务的前提下,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
日期:202X年X月X日 日期:202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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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协议书(二):单位/学校组织团体出游版

甲方(组织单位): [单位/学校名称]
乙方(参与者): [姓名]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组织单位与参与者个人的安全责任,保障本次集体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组织方的责任
1.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纪律教育,提供具备资质的交通工具和符合安全标准的住宿、餐饮场所。
2. 甲方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急救物品,并在活动期间配备足够的随团管理人员。
3. 甲方在发生意外事件时,有义务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家属。

二、参与方的责任
1. 乙方必须年满18周岁(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陪同并代签),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线路和景点游览,不得擅自下水、攀爬危险区域或进入“禁止入内”的地方。
3. 乙方应自行评估身体状况。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长途旅行或高强度运动的疾病患者,应提前告知领队并慎重选择是否参团。若隐瞒病情,在旅途中突发,责任自负。
4. 乙方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包括但不限于自由活动、非合同约定项目等),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三、饮酒及娱乐项目约定
严禁乙方在旅游期间酗酒、赌博或参与任何违法乱纪活动。因酗酒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旅游活动结束(乙方安全返回家中)时自动失效。

参与者承诺: 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内容,愿意自觉遵守,并对本次旅游期间自身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甲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 (按手印)
签署日期:202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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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安全协议书(三):自驾游/拼车游简约版

发起人(车主): [姓名]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拼车人(乘客): [姓名] 身份证号:\_\_\_\_\_\_\_\_\_\_

鉴于双方自愿组合进行自驾游活动,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就旅行途中安全责任达成以下协议:

一、车辆与驾驶
1. 车主保证车辆手续齐全、车况良好,购买了足额的交通强制险和商业险。
2. 车主作为驾驶人,承诺遵守交通规则,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3. 拼车人不得强行要求车主违章行驶或在危险路段行驶,不得在途中干扰驾驶人驾驶。

二、费用与权责
本次自驾游为自愿组合、费用自理(或AA制)的非盈利性质活动。车主不向拼车人收取营运费用,仅分摊油费、路桥费。

三、安全责任承担
1. 自驾游活动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风险。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活动发起者(车主)仅负责约伴和协调,并不承担旅游行程中发生意外的法律责任。
2. 在行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交警部门认定责任并进行处理。车主不承担无过错责任。
3. 所有参与者应自行购买短期旅游意外险,作为本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
4. 凡参加者均视为自愿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活动发起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紧急情况
行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如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或身体突发疾病,同行者有义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救助,但同行者不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发起人(车主)签字: \_\_\_\_\_\_\_\_\_\_
拼车人(乘客)签字: \_\_\_\_\_\_\_\_\_\_
日期:202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