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6篇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与入住管理
第一条 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保障学生人身与财产安全,营造整洁、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凡入住本校学生宿舍的学生,均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 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及住宿缴费凭证,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签订住宿协议。第四条 按指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占用或出租床位。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须向宿舍管理中心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第五条 宿舍楼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学生须刷卡或凭有效证件出入。非本楼人员来访须在值班室登记,并经被访人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晚归学生须出示证件并说明原因,由值班员记录。第六条 宿舍内严禁留宿非本室人员,严禁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违者将视情节予以警告及以上处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二:安全与消防管理
第一条 安全是宿舍管理的重中之重。全体住宿学生须增强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宿舍安全。第二条 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点蜡烛、焚烧纸张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及放射性危险物品。第三条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电饭煲、电吹风(大功率)、电热水壶等违规电器。经批准使用的电脑、台灯等电器须为合格产品,做到人离电断。第四条 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消防器材和监控设施,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值班室报告。第五条 宿舍楼内禁止吸烟,违者予以通报批评。因违规使用电器或明火引发火灾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将依据校纪校规及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三:卫生与内务管理
第一条 宿舍卫生实行轮值制度。由宿舍长安排每日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公共区域(地面、桌面、阳台、卫生间)的清洁打扫。第二条 学生应自觉保持个人床铺整洁,被褥叠放规范,衣物、书籍、生活用品摆放有序。不得在墙面、门窗、家具上乱贴乱画。第三条 各宿舍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垃圾堆积,无积水,无杂物堆放。垃圾须袋装后于规定时间投放至楼下垃圾桶内。第四条 宿舍内禁止饲养猫、狗、兔、鼠等各类宠物(除经批准用于特殊治疗的导盲犬等外)。第五条 宿舍管理中心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评定“文明宿舍”“合格宿舍”“不合格宿舍”并公示结果。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宿舍,将取消其成员年度评优资格。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四:作息与秩序管理
第一条 为保障学生充足的休息与学习时间,宿舍楼实行统一作息制度。夏季熄灯时间为23:30,冬季熄灯时间为23:00,熄灯后应停止大声喧哗、嬉闹、弹奏乐器、使用音响设备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第二条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经营活动,包括推销、兜售商品、张贴广告等。第三条 保持良好的生活秩序。不得向窗外、楼道泼水、丢弃杂物。不得在楼道、楼梯间停放自行车、堆放私人物品。第四条 宿舍内不得进行球类活动、溜冰、跳舞等剧烈运动或娱乐活动。使用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时,应佩戴耳机,避免外放声音干扰他人。第五条 尊重室友生活习惯及民族习俗,禁止出现歧视、侮辱、欺凌等行为。宿舍内发生矛盾,应由宿舍长协调或申请宿管老师、辅导员调解。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五:公共设施与水电管理
第一条 学生应爱护宿舍楼内的公共设施和家具设备,包括床、桌、椅、柜、门、窗、空调、热水器、水电表、网络端口等。第二条 未经宿舍管理中心同意,不得拆卸、改装或移动室内固定设施,不得擅自增添大件家具。第三条 空调、热水器等公共设备须按操作规范使用。空调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节约用电。第四条 宿舍实行定额水电管理,节约用水用电。超出定额部分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按比例分摊。严禁私接水管、水表,严禁偷电。第五条 凡人为损坏公物,须按原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自然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在宿舍管理系统报修或到值班室登记,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六:退宿、违纪与奖惩
第一条 学生因毕业、休学、退学或其它原因需退宿时,须持相关证明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第二条 办理退宿前,应将个人物品清空,配合管理人员验收家具设施。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已缴纳住宿费按学校财务规定结算。第三条 第三条 凡违反本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口头批评、通报批评、扣减综合素质测评分数、取消住宿资格,直至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第四条 对违规使用电器、留宿外人等行为,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暂扣违规物品或拒绝外来人员进入。拒不配合管理、态度恶劣或利用网络散布不实信息者,从重处理。第五条 鼓励学生参与宿舍管理。对于在安全防范、卫生维护、乐于助人、制止违纪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将给予“文明住宿标兵”“优秀宿舍长”等荣誉称号及物质奖励,并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