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考评奖惩制度范文5篇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范文一:机关单位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无烟机关建设,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营造清新、健康、文明的工作环境,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省市控烟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聘用人员、借调人员及来访办事人员。
第三条 单位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控烟监督、检查、考评与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卫生间、食堂等所有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不得摆放烟具;干部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吸烟、敬烟、劝烟;积极劝阻外来办事人员在禁烟区域吸烟;保持办公区域地面、墙面、垃圾桶无烟蒂、烟灰痕迹。
第五条 考评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由控烟监督员执行;随机抽查每周进行,由值班领导或纪检人员负责。检查结果每月汇总通报。
第六条 奖励措施:对年度内无任何违规记录的科室,授予“控烟先进科室”称号,给予科室全体人员每人200元奖励;对主动劝阻违规吸烟、有效减少吸烟行为的个人,每次记录正能量加分,年度累计加分最高者,给予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
第七条 处罚措施:首次发现违规吸烟,给予当事人警告,扣发当月绩效50元;再次违规,扣发当月绩效200元,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累计三次以上违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扣发年度绩效奖金的10%;因控烟工作不力,导致本单位在上级检查或暗访中被通报批评的,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各扣发当月绩效300元,科室负责人扣发200元。
第八条 外来人员违规吸烟,接待科室或首问责任人未尽到劝阻义务的,按本制度第七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罚。
第九条 控烟考评结果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职工个人年度绩效考评体系。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范文二:医疗机构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争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医务人员控烟示范带头作用,保护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编人员、合同制人员、进修实习生、保洁保安等)。
第三条 院控烟领导小组统筹全院控烟工作,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及院感科联合成立控烟督查组,负责日常考评。
第四条 考评标准:诊室、病房、候诊区、手术室、办公区、楼梯间、电梯间、食堂等所有室内及屋檐下区域严禁吸烟;医护人员工作期间不得穿白大褂在院区内吸烟;接诊时不得敬烟;院区地面、花坛、垃圾桶不得有烟蒂;全院职工负有主动劝阻吸烟人员熄烟的职责。
第五条 考核方式:每日由各科室自查,每周由督查组抽查,每月由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记入科室控烟档案。
第六条 奖励办法:季度内无违规吸烟、无烟蒂遗留的科室,授予“无烟示范科室”流动红旗,并奖励科室活动经费1000元;年度评选“控烟之星”5名,每人奖励800元,并在职称晋升量化评分中加2分;对成功劝阻吸烟、避免火灾隐患等突出事迹,给予即时奖励200元。
第七条 惩处措施:医务人员在病区、诊室等医疗区域违规吸烟,一经发现,罚款300元,并在全院通报;编外人员违规,每次罚款200元,月内两次以上予以解聘;科室区域发现烟蒂超过3个,扣发该科室当月控烟考核分5分,并处罚科主任100元;因控烟不力导致上级检查不合格,科室全员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科主任予以诫勉谈话。
第八条 对患者及家属吸烟,本院职工未予劝阻而被督查发现,对当班职工或巡逻保安罚款50元。
第九条 控烟考评成绩与科室年度绩效、个人医德医风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条 本制度由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范文三:学校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环境,保护师生身心健康,培养文明习惯,建设无烟校园,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关于学校控烟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学生、临时工作人员以及来访家长、外来人员。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德育处、保卫科、总务处联合组成控烟督查小组,负责日常巡查与考评。
第四条 考评标准: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体育馆、办公室、会议室等所有教学及生活场所全面禁烟;校园内(含室外区域)教职工不得吸烟,不得携带烟具进入课堂;校园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识,不得设置吸烟区;及时清理烟蒂、烟盒等垃圾。
第五条 检查方式:每日由值日教师巡查重点区域,每周由德育处进行专项抽查,每月由领导小组进行全校拉网式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建档。
第六条 奖励措施:对全年无吸烟行为、并主动劝阻校内吸烟行为的教职工,授予“控烟先进个人”荣誉,奖励300元;对控烟工作优秀、无烟蒂死角、师生评价高的年级组或教研组,奖励活动经费500元;学生发现并举报教职工吸烟行为,经查实,给予该生德育加分和50元学习用品奖励。
第七条 惩处措施:教职工在校内违规吸烟,首次发现,罚款100元,取消当月文明奖;第二次违规,罚款300元,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全校通报;累计三次以上,责令停职反省,并扣发部分年度绩效;学生在校内吸烟,由德育处进行批评教育,通知家长,并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第八条 外来人员在校内吸烟,接待或目睹的教职工有义务立即劝阻。若不作为导致被上级检查通报,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九条 控烟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年度师德考核和班级管理量化考核体系。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范文四:企业公司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升企业文明形象,优化办公与生产环境,依据《消防法》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实习人员及进入厂区的供应商、客户等外来人员。
第三条 公司成立控烟安全委员会,行政部、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控烟工作的监督、检查、考评与执行奖惩。
第四条 考评范围:办公区、会议室、档案室、仓库、生产车间、食堂、电梯间、卫生间、停车场等所有禁烟区域;重点管控油库、化工车间、纸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允许吸烟区域仅限于公司指定的室外吸烟点,吸烟点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及时清理烟蒂。
第五条 检查机制:每日由部门安全员自查,每周由安环部抽查,每月由委员会组织联合大检查。检查结果量化计分,形成月度控烟报告。
第六条 奖励措施:部门年度控烟积分达到优秀等级(零违规、零火险),奖励部门安全基金2000元,部门负责人颁发“控烟管理奖”证书及奖金500元;员工在非吸烟点主动制止他人吸烟、举报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每次奖励100元;连续一年无吸烟记录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健康奖励300元。
第七条 处罚措施:在禁烟区域吸烟,首次发现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罚款500元,当月安全绩效扣为C级;第三次发现,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造成损失的依法追责;部门责任区内发现烟蒂3个以上或发现吸烟未制止,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并扣减部门当月安全考核分5分。
第八条 外来人员违规吸烟,接待部门未现场制止的,对接待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因违规吸烟导致公司受到政府处罚或处罚通报,所有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加罚款1000元。
第九条 控烟考评结果与部门月度安全绩效、个人安全奖、岗位晋升直接挂钩。
第十条 本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控烟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范文五:公园景区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提升公园景区服务品质,保护游客健康,维护优美游览环境,减少火灾隐患,创建无烟景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国家A级景区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全体在职职工、外包服务人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商户从业人员以及入园游客。
第三条 景区成立控烟管理工作组,由管理科、安保部、保洁部、游客服务中心联合负责,实施网格化、精细化考评管理。
第四条 考评标准:游客服务中心、展览馆、游艺厅、餐饮区、卫生间、游览车、索道等密闭或半封闭区域全面禁烟;室外重点区域(如古建筑周边、儿童游乐区、草坪林地)为严控禁烟区;园区内须在指定吸烟点设置醒目提示和烟蒂收集器;工作人员须劝阻游客吸烟行为。
第五条 巡查方式:实行区域责任制,每个网格责任人每日巡查不少于4次;安保人员每两小时全域巡逻一次;控烟工作组每周进行交叉抽查,每月进行综合考评,结果与网格责任人绩效挂钩。
第六条 奖励措施:月度内区域无烟蒂、无游客投诉吸烟问题、无吸烟火患风险,奖励该网格责任人100元,并作为季度优秀员工评选依据;全年无违规吸烟记录的商户,授予“无烟文明商户”牌匾,并减免下年度管理费5%;员工成功劝阻游客吸烟避免纠纷或火灾隐患,给予50至200元不等即时奖励。
第七条 惩处措施:员工在岗位期间或禁烟区违规吸烟,首次罚款100元,调离原岗位学习;再次违规罚款300元,取消年度绩效奖金;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商户从业人员违规吸烟,一次警告并处罚200元,两次取消入驻资格。网格责任区内每发现一个烟蒂,扣罚责任人2元;月度累计烟蒂超过30个,扣罚当月绩效的20%。因控烟不力导致景区在A级景区复核中被扣分或通报,直接责任人处分,部门负责人就地免职。
第八条 游客违规吸烟,工作人员须礼貌劝阻。对不听劝阻者,可依据景区管理规定和地方法规报执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 控烟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发生吸烟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景区控烟管理工作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