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财务制度范文7篇
小公司财务制度范文(一):日常报销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日常费用报销行为,确保资金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报销范围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用品采购费、通讯费及交通费等。
第三条 报销流程: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部门负责人初审后,交财务部审核,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报销标准:差旅费按实际发生额报销,但需提供住宿及交通票据。业务招待费单次不超过500元,超出部分需提前申请。
第五条 报销时限:应在费用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条 财务部有权对报销凭证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发现虚假报销按公司纪律处理。
小公司财务制度范文(二):资金与银行账户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现金管理:公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超出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每日终了,出纳需盘点现金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三条 银行账户管理: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或撤销须经总经理批准。所有银行账户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不得私设账户。
第四条 支付审批:单笔支出在2000元以下的,由财务经理审批;2000元至10000元的,须总经理审批;超过10000元的,须全体股东会签。
第五条 对账要求:每月10日前,财务部需与银行核对余额,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及时追踪处理。
第六条 严禁出纳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小公司财务制度范文(三):采购与付款控制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行为,控制采购成本,防范付款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采购原则:所有采购必须依据经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坚持比价、议价原则,大宗采购须签订书面合同。
第三条 供应商管理:财务部协同采购部门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评估。单笔采购金额超过3000元需至少三家询价。
第四条 付款流程:请款人填写《付款申请单》,附发票、入库单及合同,经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后,出纳方可办理付款。
第五条 预付款管理: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后需及时索取发票并跟进货物到库情况。
第六条 每月末,财务部应与供应商进行往来账项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小公司财务制度范文(四):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资产。
第二条 固定资产购置:各部门需在每年12月提交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经审批后执行。临时购置须单独申请。
第三条 资产验收:收到固定资产后,由使用部门与行政部共同验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财务部据此登记入账。
第四条 折旧方法: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残值率统一为5%。电子设备折旧年限3年,办公家具5年,交通工具10年。
第五条 资产盘点:每半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由财务部组织,使用部门配合。盘盈盘亏需查明原因,报总经理审批处理。
第六条 资产处置:报废或转让固定资产,须经技术鉴定后,由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做相应账务处理。
小公司财务制度范文(五):往来账款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管理,避免坏账损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应收账款管理:销售部门应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对赊销客户设定信用额度与账期。财务部每月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超过90天的欠款列为重点关注。
第三条 催收责任:销售人员为应收账款第一责任人,财务部每月向销售部门提供逾期清单,销售主管须制定催收计划。
第四条 应付账款管理: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及发票到账情况安排付款,严禁无合同、无发票付款。付款顺序需遵循先急后缓、先长期后短期的原则。
第五条 对账制度:每季度末,财务部需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往来款项对账,并取得书面或电子对账确认。
第六条 坏账处理: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经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共同确认后,按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并保留追索权利。
小公司财务制度范文(六):财务档案与保密管理
第一条 为了完整保存公司财务资料,确保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归档范围: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合同、发票存根及重要财务文件等。
第三条 保管要求:每月末,会计应将当月凭证装订成册,按顺序编号归档。电子财务数据需每日备份至公司服务器及移动硬盘各一份。
第四条 查阅权限:公司内部人员查阅财务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单》,经财务经理批准。外部机构(如税务局)查阅须有正式公函并报总经理同意。
第五条 档案销毁: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由财务部编制销毁清册,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监销人监督销毁并签字。
第六条 保密纪律:所有财务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公司财务状况、客户信息、成本数据等商业秘密,违者按劳动合同追究责任。
小公司财务制度范文(七):财务人员岗位职责与交接
第一条 为明确财务人员职责,保障工作连续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计岗位职责:负责日常账务处理、编制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财务分析及档案管理,并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出纳岗位职责: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登记日记账、保管有价证券及印章,严禁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
第四条 财务经理职责:负责制定财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算、监督资金运用及协调税务关系。
第五条 工作交接:财务人员离职或调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内容包括账簿、凭证、印章、票据、钥匙及相关系统密码。
第六条 交接程序:由移交人编制《财务工作交接清册》,经财务经理监交,三方签字确认。交接不清,移交人不得离岗,否则公司有权追究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