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条范文6篇
个人借条范文一:标准通用借条
借条
今向出借人张伟借用现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借款期限为六个月,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双方约定年利率为百分之十二(12%),利息按月结算,每月支付利息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借款人应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逾期未还,逾期部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罚息。特立此据。
借款人:李强
身份证号:110101199001011234
联系电话:13800138000
借款日期:2024年1月1日
担保人(如有):王芳
担保人身份证号:110101198506062345
个人借条范文二:亲友间无息借条
借条
今借到刘芳女士现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此借款为无息借款,约定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归还。借款人保证按时还款,如逾期未还,本人自愿承担逾期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资金占用费。本借条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字生效。
借款人:赵阳
身份证号:320102198803154567
联系电话:13912345678
借款日期:2024年3月15日
个人借条范文三:附抵押物借条
借条
今借到陈东平先生现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壹年,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双方约定年利率为百分之十(10%),利息随本金于到期日一并支付。借款人自愿以名下位于本市朝阳区幸福小区3号楼2单元501室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京房权证朝字第123456号)作为抵押,抵押手续于本借条签署后十日内办理完毕。若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出借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本借条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孙浩
身份证号:110102197809016789
联系电话:13611112222
出借人:陈东平
借款日期:2024年5月1日
个人借条范文四:分期还款借条
借条
今借到周玉兰女士现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双方协商一致,采用分期还款方式,具体如下: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每月还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元),每月最后一日前支付。借款无利息,但如任何一期逾期超过15天,则视为全部借款到期,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本金,并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百分之十五(15%)计收利息。借款人承诺按时足额还款。
借款人:钱进
身份证号:310105198511027890
联系电话:15012345678
借款日期:2024年2月1日
个人借条范文五:小额应急借条
借条
今借到林峰现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借款用途为临时周转,约定于2024年8月15日前一次性还清。双方约定不收取任何利息,也无其他费用。若到期未能归还,借款人同意支付逾期期间的合理催收费用并承担法律责任。本借条为最终凭证,以此为准。
借款人:周明
身份证号:440301199207034321
联系电话:15888887777
借款日期:2024年7月20日
个人借条范文六:高利息明确借条(合法范围内)
借条
今借到吴静女士现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双方约定月利率为百分之一(1%),年化利率为百分之十二(12%),利息于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次性结清。借款人应于2024年11月30日当天支付全部本息合计人民币贰拾万陆仟元整(206000.00元)。若借款人提前还款,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若逾期还款,则逾期部分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本借条自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借款人:马强
身份证号:510105198812095678
联系电话:18900001111
出借人:吴静
借款日期:2024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