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完整的离婚协议书范文3篇

2026-05-17    阅读: 57  

离婚协议书(一)

男方:张伟,身份证号码:11010119900101001X,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小区1号楼2单元301室。

女方:李娜,身份证号码:11010119920505002X,住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小区1号楼2单元301室。

男方与女方于2015年5月2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京朝结字2015第0520号。因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抚养:

双方婚后育有一子,取名张小明,现年6岁。离婚后,儿子张小明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3000元,于每月10日前支付至女方指定账户,直至儿子年满18周岁止。男方享有探望权,每周六可探望儿子一次,具体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财产分割:

1.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幸福小区1号楼2单元301室的夫妻共同房产,经双方协商归女方所有。该房产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亦归女方所有。

2. 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男方名下存款人民币15万元,女方名下存款人民币10万元,双方确认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3. 男方名下的一辆黑色大众牌汽车(车牌号:京A12345)归男方所有。

四、债权债务处理:

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任何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个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约定:

双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字:张伟 日期:2023年10月1日

女方签字:李娜 日期:2023年10月1日

离婚协议书(二)

男方:王强,身份证号码:31010119850303003X,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100号10楼1002室。

女方:赵敏,身份证号码:31010119870707004X,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100号10楼1002室。

男方与女方于2018年8月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沪浦结字2018第0808号。因感情不和,经双方协商,自愿离婚。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抚养:

双方婚后生育一女,取名王雨晴,现年4岁。离婚后,女儿王雨晴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4000元,于每月5日前支付至男方指定账户,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女方享有探望权,每两周可探望女儿一次,寒暑假期间可接女儿共同生活半个月。

三、财产分割:

1. 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100号10楼1002室的夫妻共同房产,经双方协商归男方所有。该房产剩余贷款由男方负责偿还。

2. 双方名下的股票及基金,截至协议签署日,总市值为人民币50万元,经协商全部归女方所有。

3. 男方名下的一辆白色宝马牌汽车(车牌号:沪B67890)归男方所有。

四、债权债务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购买家庭用品所欠信用卡债务共计人民币5万元,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即男方偿还2.5万元,女方偿还2.5万元。除上述债务外,双方确认无其他共同债务。

五、其他约定:

双方承诺,离婚后互不干扰对方生活。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字:王强 日期:2023年11月15日

女方签字:赵敏 日期:2023年11月15日

离婚协议书(三)

男方:陈浩,身份证号码:44030119901212005X,住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高新公寓3栋8A。

女方:周婷,身份证号码:44030119930808006X,住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高新公寓3栋8A。

男方与女方于2019年12月1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深南结字2019第1212号。因双方聚少离多,感情逐渐淡漠,经慎重考虑,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内容如下: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抚养:

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亦无继子女或养子女。

三、财产分割:

1. 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高新公寓3栋8A的夫妻共同房产,经双方协商出售。出售所得款项,在扣除相关税费及剩余贷款后,由双方平均分配。

2.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的珠宝首饰及名牌包包,经协商全部归女方所有。

3. 男方名下的一台银色特斯拉牌电动汽车(车牌号:粤B12345)归男方所有。女方名下的一辆红色奥迪牌汽车(车牌号:粤B67890)归女方所有。

四、债权债务处理:

双方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其他约定: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即解除夫妻关系。双方均同意,离婚后各自独立生活,经济上互不干涉。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字:陈浩 日期:2024年1月20日

女方签字:周婷 日期:2024年1月20日